
Well,當然不是臨時起意,
但是我一直走到麥當當才想到我忘記帶相機了。
最近常常做蠢事,像去騎單車的時候,
記得要帶相機,也記得要多帶一組電池,
但是卻該死的把卡留在主機上,害我重得要死又沒有什麼收穫。
登山本來就要輕便。(是說服?)
雖然我一直很猶豫是要平日去爬山還是假日去爬,
不過為了安全起見,我還是去跟遊客們「ㄎㄟˋ修」了。
上網去查了查,聽說要爬兩個小時,
我就緊張兮兮的中午就出發了,
還好車子沒有等很久,
不過司機先生,你開車可以再刺激一點沒有關係,
小女子的膽子還不算小。
下了車,很順利的找到傳說中的天母派出所旁邊的告示牌,
話說我下車的時候整個不知道派出所在哪裡,
因為一棵大樹正好把警徽遮的嚴嚴實實。
到了登山口,
傳說中的上千個階梯在我眼前蜿蜒而上,
為了不要像上次去大坑這樣頭暈,
這次我爬的很小心,
不過大坑真的刺激多了不是我在說,
刺激到我不是很想去爬它。
一路上,果然跟網頁介紹的一樣,
綠樹連蔭,水聲潺潺,
不過不是我要挑剔阿,
如果那個水再乾淨一點,我會更開心,
都浮著一陀一陀的白泡泡是怎樣?
結果,我半個小時就爬完傳說中很可怕的大階梯了,
也就是說,寫遊記的那個媽媽爬了一個小時的段落我只爬了半個小時,
所以我只要再半個小時,我就可以到文化了。
接下來的路果然頗好走,
都是平地,且涼風徐徐,
充分流汗的感覺很舒服,
把心裡的煩悶趕走了一些些,
如果天氣再晴朗一點就好了,我想,
人就是這種不知滿足的動物吧?
看到猴子了,一小群在樹上吊來吊去的好可愛,
櫻花都開了。
林蔭小路的盡頭是一個打印台,
不知道學期末我可以集滿幾個?
步道的中間其實有很多岔出去的小步道,
我一直告訴自己不會只來一次,
尤其是發現相機忘記帶之後,
也許下次早點來,還可以去探險。